中國生物醫學新規改變遊戲規則

稿件来源:《信報財經新聞》2025年11月10日

中國生物醫學界正迎來一場深刻變革。被業界稱為「行業基本法」的《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研究和臨床轉化應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6年5月1日生效,意在為高速發展卻亂象頻生的生物科技領域,同時裝上「強力引擎」與「靈敏剎車」。

2025年9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818號國務院令;10月10日,《條例》正式公佈。從9月12日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到正式發布,僅用28天。這一超常規速度,折射出政策決心與產業緊迫性。

就在《條例》發布前11天,2025年歐洲腫瘤學會年會上傳來振奮人心的消息:中國創新藥研究成果集中爆發──35項研究入選口頭摘要、23項進入最高含金量的LBA研究、三項成果登上大會主席論壇。從PD-(L)1雙抗到ADC(抗體偶聯藥物)技術的突破創新,中國生物醫學正從「跟隨者」蛻變為「引領者」。

然而,技術突破的同時,制度規範的滯後正成為制約產業持續高質量發展的瓶頸。新《條例》的出臺,正是要將零散經驗整合為全國統一規範,結束「野蠻生長」的時代。

這部新法規的核心是三大制度創新,力求在「鼓勵創新」與「保障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重塑行業生態。

第一,安全門檻「高」:從源頭守住底線
《條例》規定,只有三級甲等醫院才有資格開展臨床研究,負責人需具備執業醫師資格與高級職稱,且研究須完成實驗室和動物試驗等非臨床驗證。這種「資質前置」機制,從根本上杜絕了「小作坊」式的基因編輯或幹細胞研究亂象。

更重要的是,《條例》建立了動態評估機制。所有臨床研究須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備案,並接受持續評估。一旦發現風險,可及時要求暫停或終止研究。換言之,新技術被同時裝上了「引擎」與「剎車」。

第二,審批速度「快」:打通轉化通道
這是《條例》最具突破性的設計。以往一個細胞基因治療藥物完成臨床研究後,需重新整理數據、重新註冊,審批週期動輒數年。新規明確:研究結果可直接作為應用審批依據,全流程最長僅需20個工作日。

這條「併行高速路」,將徹底改變以往的審批長跑,讓創新成果更快惠及患者。中美在同類幹細胞藥物上的成本差距表明,隨著審批效率提升,「中國價」的優質技術有望惠及更大範圍的患者群體。

第三,違規懲罰「狠」:監管長出牙齒
《條例》用「最嚴處罰+動態評估」回應了「監管過嚴抑制創新」的傳統擔憂。違規開展禁止性技術研究的,最高罰款可達違法所得20倍,負責人終身禁業。偽造研究數據的,直接吊銷醫療機構執照。

同時,《條例》明確規定臨床研究階段不得向受試者收費,鼓勵為受試者購買商業保險。技術成熟後方可按規定收費,形成正向激勵機制。這種「精準監管」方式既保護了患者權益,又為合規創新留出充分空間。

簡言之,《條例》為合規的創新者鋪設了一條高速路,同時為違規者劃定了不可逾越的「高壓電網」。

最具戰略遠見的是,《條例》對「生物醫學新技術」的廣泛定義。新技術的應用範圍拓展至「疾病預防」、「健康促進」和「對健康狀態的判斷」。

這意味著三個重大轉變:第一,免疫細胞技術用於增強健康人群免疫力,也將被納入規範;第二,原屬於醫療器械範疇的健康判斷技術,也被納入新技術體系;第三,產業邊界正從「治病」全面拓展至「全生命週期健康管理」。

這種定義的拓寬,與全球健康管理從疾病治療轉向預防與健康維護的大趨勢一致,為中國生物醫學產業開闢了全新的藍海市場。

新法規的落地,被視為中國創新藥產業發展的關鍵里程碑。《條例》實施後,將形成「政策紅利+技術紅利」的疊加效應。

技術層面:中國在PDE-PLUS、ADC等技術上實現彎道超車,多款創新藥物指標已達到或超越國際水平。制度層面:「備案+20日審批」機制提升研發效率,並通過嚴格倫理標準推動行業優勝劣汰,讓真正有實力的企業脫穎而出。市場層面:龐大患者基數、完善產業鏈、較低研發成本,加上制度優勢,將吸引全球資本和技術加速湧入中國。

由此,從臨床研究到臨床轉化應用的「一條龍」通道被打通,有望極大激發科研人員和企業的創新熱情。未來十年,全球醫藥創新中心向中國轉移的趨勢已不可逆轉。

紅線與綠燈:制度智慧的平衡藝術
《條例》既劃定了「紅線」,又開啟了「綠燈」。「紅線」部分主要體現於《條例》明確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生物醫學新技術以及存在重大倫理問題的研究實行嚴格禁止,強調必須堅守科研倫理與安全底線。

與此同時,「綠燈」部分則體現於《條例》通過設立優先審查審批機制、規定20個工作日的審批時限,以及建設全國生物醫學新技術管理服務系統,充分展現出國家在保障倫理與安全前提下,積極鼓勵科技創新、優化行政流程、加快臨床轉化的制度導向。

這種「有底線的開放、有規範的創新」,正是中國制度優勢的集中體現。這一制度設計不僅回應了科技倫理的核心關切,也為生物醫學創新提供了可預期、可持續的發展環境。

國際視野:中國方案的全球意義
從全球視角來看,《條例》的意義已超越國內立法層面。當前,生物醫學新技術正重塑全球健康治理格局,《條例》確立的「安全底線+創新空間+動態監管+快速轉化」模式,為新興國家提供可復制的制度範本。

其創新之處在於:既未如部分國家那樣以「過度審慎」抑制創新,也避免了監管缺位造成的倫理災難,呈現出兼顧速度、質量與安全的「中國智慧」。

然而,挑戰依然存在:如何確保審批專業高效?如何平衡研發成本與患者可及性?如何強化倫理委員會的獨立性?這些是新法規實施中需面對的現實問題。但《條例》的頒布標誌著中國生物醫學產業進入「有法可依、有序創新」的新階段。這部歷時六年打磨的「行業基本法」,填補了監管真空,為未來發展奠定制度基礎。

2026年5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將成為中國生物醫學高質量發展的里程碑。對企業而言,這是轉型期的機遇與挑戰;對監管者而言,這是考驗治理智慧的關鍵節點;對整個產業而言,這是從「野蠻生長」走向「規範繁榮」的歷史時刻。一個更規範、更高效、更具創新活力的中國生物醫學新時代,已經拉開序幕。

(徐安龍為中山大學香港高等研究院院長、全國政協委員;劉宇為中山大學香港高等研究院研究員/青年科學家,香港中文大學史學博士)